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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故事与感悟》正文 论价值
    (2017年9月6日)昨天在百度上编辑词条,写了好久,但却只得一点儿财富值,于是心里感觉好亏啊,最开始在社上找兼职,找到个词条编辑的事儿,不过感觉也挺麻烦的,还要配图片,组织语言什么的。一条可以有十几二十块钱。如果利益角度来分析,他们能付给我报酬,他们必然在其中也能牟利的,那么究竟是谁赚了呢?究竟是谁获得了价值呢?价值是什么呢?

    用货币表达价值是最普遍又最方便的办法。从这里角度说,编辑百度词条显然没有什么油水,可我在这里写这没有人看的文章,不也没有价值么?不,价值问题还是得多考虑考虑呢。

    哲学上说,价值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。如果某事物对人的需要满足越大,那么它就越有价值。马克思又说,价值是凝结于产品中的无差别的劳动,(尽管劳动的形式是不同的)。结合需要的层次,我认为,价值要分两种,并且有层次之分。若从主体(我)来看,价值可分为我创造的价值和他人创造的价值。价值的层次呢,是依据价值的依附物满足人的需要的层次决定。下面举些例子来说明之。在街上买一件衣服,这衣服的价值不是由自己创造的,所以衣服的价值属于非我价值,衣服的作用大抵不过蔽体暖身与装饰也,属于生存层次的需要,故而其价值也属于生存这样一个较低的层次。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,买衣服是需要付钱的,而钱(货币)一般来说是由我们付出劳动而获得的。所以从根本上来说,即使是非我价值,也是来源于我的劳动。然而当劳动的结果换成了钱之后,劳动的价值似乎已经没有差别了,更要命的是钱总会花掉,人总会死掉,那么人劳动的价值就是容易消失的。

    另一种价值,是我创价值,也就是我创造的价值,如上文,两种价值可以互相转化。比如我买衣服的钱是我做某种工作而获得的(比如搬砖),我搬砖的价值可能是对于一间房的建造的作用,然而它马上与老板交换为一些钱,钱又交换为非我的价值(一件衣服的功用)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似乎我创价值与非我价值没什么区别。至少在用钱表达的价值量上是一样的,可见钱或者货币是劳动交换的媒介,是价值交换的媒介,总之,是交换的媒介。

    若从价值的层次上讲,上面的价值都是生存层面上的,我们可以认为,价值的层次越高,那么它的意义就越大,甚至价值量也越大。要客观地评价一个事物的价值和它的意义是困难的。下面谈谈高层次的价值,如物理学家发现某个定律提出某个定律,某人推动了技术的进步,这些明显是很高层次的价值,它们推动社会发展,变革人的劳动方式,深化人对世界的认识。同时对于个人来说,它也是个人价值的实现。所以,最高层次的价值,就是能在最大程度和范围上造福于人类,最大程度和限度上彰显一个人活着的意义的,就是在时间上有着更大程度的永恒性,就是在价值量上大得难以估计。当然了,不是每个人都是英雄,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丰功伟绩,而且也不应该要求每个人都能创造不朽而伟大的价值。

    但是,就个体来说,若他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,去追求他的梦想,去实现他的人生意义,如此创造出的价值,也是很可观的。这样的人,也是可爱和可敬的。